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公民


初一时候的政治课本即《公民》,厚厚的一本,早已忘了内容是什么。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开始研究各种政体之前,先考察了公民究竟是什么。

古希腊的主要研究的是城邦政治。城邦和公民是紧密相连的,要理解城邦的本质和基本属性必须先理解公民。亚里士多德指出在当时城邦和公民的涵义仍然是个有争议的问题,没有形成大家公认的定义。对公民的很多定义不具有普遍性,就是说只适合某种政体,平民制下的公民到了寡头制下就不见的仍然是公民了。

亚里士多德认为要给公民一个“严格而不附加任何条件的”定义。而这样的定义在他看来是指:“凡是参加司法事务和行政管理的人”。这里并不指的是官员,而是对这些事物有参与权的所有人,比如公民大会和公众审判的参与者。这种定义最适合民主政体,对别的不经常召开公民大会等的不够全面。亚里士多德认为可以进一步完善为:第一,“凡有权参与议事和审判事物的人,不论期限,无论是有固定期限还是没有固定期限的人都可以获得该城邦的公民身份”;第二,“用最简约的话来说,所谓城邦就是足以维持自足生活的公民组合体”。

显然,在古希腊公民身份是一种特权,不是人人都有的,那么如何决定一个人是否拥有公民权呢?当时的通常做法是看出身,比如父母双方都是公民,则他们的后代也是公民。这里有一个疑问,往上追溯的话,祖先的公民权是怎么来得?亚里士多德认为这个问题没什么意义,对每一代人只要符合以上定义的就是公民,而一直追溯到城邦的最早居民时,显然,“父母决定公民身份”这个规则是不适用的。

当政体发生变更的时候往往会带来公民权的变化,比如寡头制变为民主制必然有很多原来不是公民的人成为公民。有人质疑新公民身份,认为他们不是“真正的公民”。“不应当成为正当公民的人是否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的公民,而凡是不应该的事物是否就算是虚假的事物?”亚里士多德认为要面对现实,即是他们不合适自己身份,但是事实上他们已经是公民了。这引申到城邦的同一性问题,政体变革之后,城邦还是原来那个城邦么?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本身的同一性是发生了变化的。城邦的同一性在于政体而不在于国土和人口。

接下来的问题很有意思,“好公民的品德是否于善人的品德相同?”首先要弄明白的是公民的德行问题。这里用水手来做比喻:“水手是一个共同体的一员,每一名水手所具有的德行的最准确内涵就应当根据他所司的职责的不同而各不相同。除此之外,必须有一个适合于全部水手的共同的德行的普遍定义,而确保航行安全是全体水手们齐心协力的一个共同目标”。类比得出的结论是:“公民的德行必须符合这个政治体系”。因此公民的德行是和政体相关的,不同政体有不同的第一个。而善良的人在于他只有一种至善的德行。因此:“一个良好公民而不具有善良之人的品质,这是极有可能的事”。城邦之中所有公民都应该具有良好的公民德行,但不可能要求所有人都是良善之人。亚里士多德很好的区分了“公德和私德”,没有用道德来混淆政治规则,在我看来是非常现代的思想。

而良好公民的德行和善良之人的德行间是否有共同点?亚里士多德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首先对统治和被统治所需要的德行做了区分。他区分了自由人对奴隶的统治和自由人对自由人的统治,在后者的情况下,每个公民都应该有统治和被统治两方面的德行。善良之人跟公民一样需要两方面的知识。只有“明智”是唯一属于统治者的德行,而被统治者只有“真实的意见”。结论似乎是二者都需要两方面的德行。说实话这里有点乱没看明白。

最后讨论了工匠是否能划入公民对问题,亚里士多德是反对的。工匠已经雇工在古希腊似乎比较特殊,他们不是奴隶,但是可能没有足够对经济实力无所事事,必须靠劳动来生存。在古代,某些城邦的工匠都是奴隶和外来人,而当时应该已经有很多这种个体户,自由的劳动者。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他们不具备公民应有的德行,是不应该被归入公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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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家庭


政治这个词在我们这些被政治考试折磨十几年的人来说,意味着厌恶,无聊,虚假等等。事实上如果你读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会发现这是一门现实而有趣的学问。《政治学》结构完整,从政治的最小单位家庭开始论述,对各种政体的优劣和生命周期逐一考察,相当全面的展示了当时古希腊城邦的政治结构和人们对此的思考。

政治研究的对象是政治共同体。亚里士多德认为“所有的共同体都有其目的,其中政治共同体的目的最为崇高”。在他看来,政治共同体的目标是追求至善。《政治学》的第一章首先考察了最小的政治共同体——家庭。古希腊的家庭结构是由男主人以及他的妻子、奴隶、财产组成的。亚里士多德特别指出,女人和奴隶是不同的,只有在野蛮人那里才把女人和奴隶同等看待。当然,女人是受男人支配的,但统治方式和对奴隶的是不同的。

家庭组成了村庄,多个村落进一步组成了城邦。这是自然而然形成的,因此“城邦显然是自然的产物,而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亚里士多德不赞成离群索居:“由于自己的本性而非偶然因素脱离城邦的人,要么是一位可怜的人,要么是一位超人”。人作为政治动物,之所以比其他群居动物——如蜜蜂——更高级,是因为人是“唯一具有善与恶、公正和不公正以及诸如此类感觉的动物”。基于以上理由,城邦是先于个人的,个人必须在城邦中才能得到好的生活。

亚里士多德认为家庭中有三种重要的关系:主奴关系、夫妻关系、父母和子女的关系,还有第四个要素是:获取财富。奴隶制是古希腊城邦生活的基础,这里花了很大篇幅来论述奴隶制。无疑,亚里士多德是赞成奴隶制度的,他认为统治和被统治是大自然赋予的天性:“有些人天生是自由人,有些人天生是奴隶”。但是他也全面的考察了当时的观点,也有人认为,主奴关系是基于强权的非正义的。他倾向于把事物细化,并承认其中的差别。所以他认为这两种情况(天然奴隶和强权奴隶)都是存在的。虽然在他看来,做主人并不难,“仅仅需要知道如何去发布一些让奴隶必须知道如何去执行的命令就够了”,但是他也认为应该公正的获得和使用奴隶,“当主奴双方都自然的处于该处的地位时,他们就具有共同的利益而且是一种朋友关系”。

对与妻子和儿女的统治自然和对奴隶不同,而这两者之间也有分别。“对妻子的统治就像政治家对市民的统治;对子女的统治就像君主对臣民的统治”。前者意味着男人和女人在本性上是相似的、平等的,只是男人更强一些;后者意味着子女是不具备和父母平等的德性的,只能完全服从。亚里士多德认为不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都有德性,但是并不相同。“灵魂天然具有两种因素,一种是统治,一种是服从”。统治是理性的,服从是非理性的。这三种统治关系的不同原因是:奴隶是没有审辨能力的,女人有,但没有决定权,而儿童有但不成熟。因为每种人具有的德性不同,决定了统治方式的不同。

维持家庭必须获取财富。书中提到当时的生活来源可以分五种:畜牧、农耕、掠夺、捕鱼、狩猎。注意,掠夺是一种正常的生活方式!亚里士多德认为所有有生命的事物,大自然都为他们准备好了维持生活的财富。“如果自然不做毫无目的或徒劳无益之事,那么它说创造的所有动物必然是为了人类”。对于财富,亚里士多德认为分为必要的致富术和不必要的。必要的致富术是为了维持家庭,为了追求美好的生活;不必要的致富术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聚集财富。这种想法产生的原因是“他们仅知道生活而不知道去追求美好的生活”。因此,亚里士多德批评了以钱生钱的高利贷是最可恶的。

家庭问题论述的差不多了,接下来要讨论公民和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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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各尼可伦理学》(6)快乐和幸福


在第一卷中,亚里士多德已经指出幸福是最高善,是人最值得追求的东西。他把幸福定义为:灵魂的一种合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在讨论了各种德性之后,亚里士多德回头来谈快乐和幸福。

快乐是什么?亚里士多德认为:快乐是人的正常品质不受阻碍的实现活动。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他对快乐是肯定的。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大多是从现实出发的,他认为快乐值得研究的理由是“它似乎与我们的本性最为相合”,“快乐与痛苦贯穿整个生命,对德性和幸福至关重要”,所以我们不能忽略它。

他依然列举了各种已有的关于快乐的不同意见。有两种主要的意见,一种认为快乐是善,另一种相反。(欧多克索斯)认为快乐是善的主要理由是:“一切生命物,无论有逻各斯的还是没有逻各斯的,都追求快乐”。而反之所有生命物都躲避痛苦也证明了快乐是善。第三是快乐是本身值得欲求的事物。最后任何善加上快乐会更值得追求,而只有善才能加到善上。亚里士多德并不完全同意这些论据,但是他显然是支持快乐是善的观点的,同时对相反意见的论证更不认同。亚里士多德接着一一反驳了斯彪西波学派认为快乐不是善的几条理由。这里的论证非常抽象晦涩,更多是从结构和概念的界定来说的,不一一列举。

肉体快乐也得到了亚里士多德的大力肯定。他反驳了那种认为肉体快乐不高尚不值得欲求的看法,认为适度的肉体快乐是善的,只有过度的追求才是恶。为什么肉体快乐会显得更加吸引人呢?第一,它能驱逐痛苦。第二,它很强烈。

亚里士多德认为快乐是实现活动。人的实现活动是不可能不间断的,因此快乐也不可能持续不断。亚里士多德这里提出的一些看法和近些年积极心理学的研究成果类似,当然他还没有严密的实证,主要来自观察。他认为快乐和积极专注的去做某件事有关。“起初我们的思想受到刺激,积极地进行指向对象的活动,⋯⋯但是后来活动变得松弛了,不那么专注了,快乐也就消逝了”。他关于生活和快乐的描述也很有启发性。“人们追求快乐是因为他们都向往生活。生活是一种实现活动。每个人都在运用他最喜爱的能力在他最喜爱的对象上积极的活动着”。“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追求快乐,因为快乐完善着每个人的生活”。“没有实现活动就没有快乐,而快乐则使每种实现活动更加完善”。

谈完了快乐,最后总结幸福。幸福是人的目的,它不是一种品质,而是实现活动。亚里士多德强调幸福的行动性,积极性。他特别区分了幸福和令人愉悦的消遣。“被多数人视为享受着幸福的那些人都喜欢在消遣中消磨时光”。他非常鄙视这种幸福观,因为幸福是目的,“如果说我们一生操劳就是为了自己消遣,这也非常荒唐”。“把消遣说成是严肃工作的目的是愚蠢的、幼稚的”。幸福的生活是合德性的生活,在于严肃的工作。亚里士多德的幸福是对个人能力的最大的发挥,在严肃的实现活动中体现。

由此推出,最完善的幸福是合乎最好的德性(理性)的活动,这种活动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是沉思。“沉思是最高等的一种活动”。它是最持久,最纯净,最自足最多闲暇的活动。和他的老师柏拉图一样,亚里士多德对爱智慧的活动推崇备至,认为它包含了最大的最纯净的快乐。和沉思这样的合于理性的生活相比,合于德性的生活只能退居第二位。他把沉思推到如此高度:“幸福与沉思同在”。当然他还是保持了现实感,承认“人的幸福还需要外在的东西”。比如健康的身体合适的照料等。精神生活虽然极端高尚,仍然不能逃脱肉身的束缚。

最后亚里士多德说:“智慧的人是最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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